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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证据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检发[2007]232号)

时间:2010-06-18 15:37:36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证据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鲁价检发2007232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20072780号文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证据规定》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证据规定》的通知

 

  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检查证据  规定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