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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罚没走私成品油变卖价格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格发[2010]72号)

时间:2010-07-05 09:34:33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关于调整

海关罚没走私成品油变卖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鲁价格发[2010]72

  

各市物价局、各隶属海关、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罚没走私成品油变卖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375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传达到各有关企业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价格政策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罚没走私成品油变卖价格的通知

                           

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海关 罚没走私成品油 价格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