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价格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检发[2010]137号)

时间:2010-08-02 13:59:36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鲁价检发〔2010137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10]15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物价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情况,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省物价局将选择2个粮食主产市、县(市、区)进行直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束后,各市要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5日前将检查总结报告及典型案例上报省物价局(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

 

  00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粮食 价格 检查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抄送:中储粮山东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