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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能临沂发电公司污泥干化焚烧发电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发[2010]138号)
时间:2010-08-02 14:01:47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华能临沂发电公司污泥干化焚烧发电
上网电价的批复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焚烧项目电价政策的请示》(华能鲁营字[2010]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5、#6机组掺烧污泥发电部分电量(暂定为上网电量的12%)的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594元执行,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其余电量仍按现行上网电价水平执行。
试行期满后,按照机组运行及污泥掺烧情况核定正式价格。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价格管理 电价 批复
抄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