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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煤矿专用铁路运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9]170号)

时间:2010-06-09 12:25:01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调整煤矿专用铁路运价的通知 

 

鲁价格发〔2009170

  

各市物价局

  为化解企业困难,保证煤炭专用铁路正常安全运行,根据近几年煤矿专用铁路运营成本费用增长情况,决定适当调整煤矿专用铁路运价标准:

  一、煤矿专用铁路的运价标准,在“路矿交接线上”交货的,每吨公里由0.32元提高到0.57元。

  二、煤矿专用铁路平均运程仍按我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新的运价标准自200991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煤矿 铁路 运价 通知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煤炭工业局、省煤炭协 会,各有关煤矿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