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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鲁价格发[2010]64号)

时间:2010-06-10 10:28:06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2010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鲁价格发〔201064

  

各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促进烟叶生产和烟草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0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3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0年我省烤烟收购价格保持去年水平不变。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详见附件。各烟草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烤烟收购等级合格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烟草专卖部门加强对烤烟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烤烟收购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山东省2010年烤烟收购价格表.doc

  

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烤烟 收购价格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