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10 10:29:21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2010年秋季教材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85号
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请示》(鲁出计[201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有关规定,确定我省2010年秋季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及高中教材价格,按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批复》(鲁价格发[2008]57号)的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材 价格 批复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各市物价局,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