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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钾肥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格发[2009]56号)

时间:2010-06-09 12:41:44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钾肥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鲁价格发200956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钾肥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6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按照文件规定,我省具有一般贸易钾肥进口资格的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资料的同时,抄报省物价局。

 

  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完善化肥价格政策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抄送:省经贸委、省供销社,鲁北化工有限公司、鲁西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