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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京福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74号)
时间:2010-07-05 10:27:15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延长京福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京福高速公路济泰段收费期限延长15年,至2024年10月31日止;曲张段、泰曲段、德齐段二期延长15年,至2025年11月30日止。德齐段一期收费期限按省政府鲁政字[1997]25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高速公路 收费期限 通知
抄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