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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曲阜“三孔”门票价格及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0-06-21 16:19:54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调整曲阜“三孔”门票价格及对听证会

  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山东省物价局于2010年5月30日在曲阜市召开了“三孔”(孔庙、孔府、孔林)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调价决定及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曲阜“三孔”门票价格调整决定

  1、孔庙(含孔子故宅)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110元;孔府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75元;孔林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50元。

  2、孔庙、孔府、孔林三个景点的联票价格调整为每张185元。购买联票的游客可凭票参观颜庙、汉魏石刻馆。出售联票要坚持游客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捆绑销售。

  3、以上门票价格为旺季价格。淡季价格和对学生、儿童、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旅游团体实行的优惠票价,授权济宁市物价局制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4、调整后的门票价格按规定公示6个月,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1.采纳对“三孔”门票价格适当上调的意见。这次门票价格调整符合国家有关调价幅度和频次的规定,增长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增长水平基本适应。

  2. 采纳将三孔周边的小景点免费开放或者凭“三孔”门票享受一定优惠的建议。将颜庙、汉魏石刻馆纳入“三孔”联票游览范围,以后再逐步增加优惠游览内容,提高“三孔”旅游品质。

  3.采纳针对不同旅游季节实行弹性价格和对部分特殊群体实行优惠政策的建议。具体做法是省物价局规定旺季价格,授权济宁市物价局按规定制定淡季价格,对学生、儿童、军人、70岁以上老人、离休干部、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对旅游团体实行优惠票价,报省物价局备案。

  4.采纳暂缓调整“三孔”门票价格的建议。调整后的门票价格将公示6个月后执行, 对各方面已有一个较长的缓冲时期。

  5.采纳加大宣传力度、将涨价的原因、涨价后收益的用途向社会公开的建议。本次“三孔”门票价格调整的原因、价格调整后收益的用途在听证方案中已有说明。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价费政策,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6.采纳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拉长“三孔”旅游产业链条、简化旅行社办理门票手续、争取国家财政支持等建议。此建议对于促进“三孔”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局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加强协调,争取多方力量,促进做大做强“三孔”旅游产业。

  7.不采纳增加价格上调幅度的意见。提交听证会的价格调整方案既考虑了文化遗产保护,又考虑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幅度是适当的。

  8.不采纳游客服务中心等部分项目不应计算在成本之内的意见。有关列入定价成本的项目、关联度以及计算方法等内容,《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行政事业性会计制度》等已有明确规定。“三孔”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完全依法进行。

  9.不采纳景区门票价格上调、不利于“三孔”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儒家文化、丰富“三孔”旅游内容、提升“三孔”旅游品质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刻不容缓。曲阜市作为县级市,短期内财政难以承担如此重负。根据成本监审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法定程序,适度调整门票价格,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大“三孔”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旅游景区的软硬件建设,有利于保持“三孔”旅游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真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山东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