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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山东省“十二五”价格工作规划》
时间:2012-01-04 11:35:31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统筹有序推进价格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健全机制,促进“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物价局制定了《山东省“十二五”价格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印发。
《规划》客观地评价了“十一五”期间我省价格工作取得的成效,系统地分析了“十二五”时期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式,科学地制定了“十二五”时期我省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细致地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省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我省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稳物价、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快推进价格职能转变,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价格工作的五项原则,分别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注重“两手”协同配合的原则,自觉用好价格杠杆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物价的原则。《规划》提出,围绕进一步健全“五个机制”,着力打造六个体系:一是实现物价稳定、结构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二是促进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三是有效自我规范、内外监督的价格监管体系,四是多维权益保护、民生安定的价格保障体系,五是覆盖城乡基层、务实高效的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六是制度完备、督评科学的价格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此外,《规划》还对主要保障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