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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节期间全省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时间:2012-02-03 10:50:25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春节期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了节日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节前,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各级物价部门从稳物价、促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同时,成立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节日期间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带班,协调处理应急事件。价格举报与价格监测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各级党委、政府对节日价格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一些领导同志对节日价格监管工作进行了视察、指导。各级物价部门按照省局部署,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控,努力保持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是落实监测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各地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重点加强了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当地居民特色食品,以及交通运输、旅游餐饮、医疗卫生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大型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变化,确保价格异常波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各地加大责任落实力度,价格监测人员主动放弃节日休息,积极做好市场价格巡视及监测上报工作。从各地上报情况来看,全省各类商品货源充足,市场价格总体保持平稳,无价格异常波动。节日期间,全省粮食价格保持基本稳定,食用油价格小幅波动,猪肉价格小幅回升,鸡蛋价格继续回落,蔬菜价格季节性上涨。
三是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努力保障群众生活。节日期间,各级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清理规范流通领域不合理收费,重点规范农贸市场、大型零售商向经营户、供应商收费和路桥收费等行为,切实降低流通成本,促进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充实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根据情况协同做好货源的组织、调运和储备的投放等工作,积极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流通、保障群众生活,确保了节日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有效安定了群众生活。节前,各地依据低收入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或提高低保标准,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三部门专门下发通知,启动联动机制,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是突出监管重点,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物价部门加大价格巡查和检查力度,以群众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游览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为重点,突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车站车辆、停车场、风景区等重点对象,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价格与收费问题。节日期间,各地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在保障两节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两节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供应有保障、价格总体稳定等信息,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各地认真落实“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受理和解决价格举报投诉。对投诉举报案件,各地及时予以处理,消费者均得到满意答复,及时化解了价格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