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我省出台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1-11-14 09:22:39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积极推进我省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号)的要求,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国税局联合下发积极推进我省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水价改革的原则和目标。我省水价改革的原则是 “坚持调整水价水平与理顺水价结构相结合,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相结合,水价制定与供水设施建设相结合,合理利用开发水资源与防治水污染相结合,供水单位良性发展与节水设施建设相结合,水价改革与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水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
指导意见围绕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多水源供水区域综合水价制度、利用价格杠杆限制开采地下水以及促进科学开发利用海水资源等提出了具体改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