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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河同志荣获山东省省直机关第四届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称号
时间:2011-08-17 11:19:43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戴恩河同志荣获山东省省直机关
第四届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称号
近日,由省直机关工会组织的山东省省直机关第四届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集体和标兵评选揭晓,我局综合法规处主任科员戴恩河荣获“十佳标兵”称号。
近年来,我局机关党委和工会在上级党群组织的关怀领导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的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了以争创文明机关、学习型组织等一系列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先模人物,营造了学习先模、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戴恩河同志长期从事价格综合工作,注重学习,爱岗敬业,耐得住清苦,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他长年承担大型工作会议材料、重要政策法规起草以及价格分析预警等工作,对推动全省物价工作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他注重对党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他勇于创新,甘于奉献,集中体现了新时期物价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崭新风貌和时代风采。近年来,该同志先后3次获局嘉奖,2次被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次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2010年12月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联合评选表彰全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荣立三等功。
局党组领导和机关党委发出向戴恩河同志学习的倡议,希望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认真学习他忠诚物价事业,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树立强烈的岗位担当意识,把工作当作事业干,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变为扎扎实实的具体行动;学习他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政治品质,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旺盛锐气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利益观,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